AIGC版权合规:品牌用AI素材必须搞清的几条红线
过去一年,问我们「AI做的图能不能直接投」的品牌方越来越多。这个问题看似简单,实际牵扯到版权、肖像权、平台规则和广告法四套体系,答案取决于素材怎么来、用在哪里、投给谁看。趁着年底复盘季,把 AIGC营销 实践中最容易踩的几类风险梳理一遍,给正在上量的团队做个参照。
一、生成工具的授权条款,决定素材能不能商用
第一个坑在工具本身。同样是文生图,不同服务商对输出内容的权利归属规定差别很大:有的明确把生成结果的商业使用权授予用户,有的只允许个人非商业用途,还有的在免费档和付费档之间划了截然不同的界线。
实务中的做法是先查三件事:用户协议是否包含「商业使用许可」条款;免费额度生成的内容是否与付费内容享有同等权利;平台是否保留将输入输出用于自身训练的权利。第三点常被忽略,但对涉及未上市产品、独家包装设计的品牌来说,输入素材进入他人训练集本身就是信息泄露风险。
一个务实的原则是:进入商业投放链路的素材,只用条款清晰、可追溯来源的工具生成,并保留生成记录。真出问题时,能证明「这条素材由哪个模型、在什么时间、用什么提示词生成」,比空口辩解有用得多。
二、风格模仿与IP近似,是最容易被投诉的地带
AI最擅长的能力之一是模仿风格,而这恰恰是侵权投诉的高发区。让模型「照着某位摄影师的光影风格」或「做成某部电影的画面质感」,法律上未必构成侵权,但如果生成结果中出现可识别的角色形象、品牌标识、建筑外观或艺术作品元素,就很可能落入著作权或商标权的保护范围。
品牌投放场景里更隐蔽的一种情况是「竞品近似」:生成的产品图在构图、配色、包装形态上与某个知名品牌过于接近,即使没有任何标识,也可能被平台判定为混淆性使用而下架。这类风险在电商主图、详情页 banner 上尤其常见,因为AIGC很容易把训练数据里的「品类视觉惯例」直接复现出来。
控制手段不复杂:建立一份禁用清单,把明显受保护的角色、标识、名人形象列进去;生成后做一轮相似度人工筛查;对重点品类(美妆、食品、母婴)提高审核标准,因为这些类目既有广告法限制,又有平台的特殊审核规则。
三、真人肖像与声音,必须有可追溯的授权
数字人、AI口播、AI换脸在过去两年快速普及,AI广告制作 中用虚拟形象出镜已经是常规操作。这里的合规底线很清楚:只要生成的形象能让公众对应到某个真实自然人,就必须取得该自然人的明确授权,且授权范围要覆盖使用场景、使用期限和传播渠道。
实践中容易出问题的是三类:用公开照片训练出的「类某某」形象;购买的数字人资产但未核实其底层肖像授权链;以及达人或员工出镜素材被二次用于AI训练却未在原合同中约定。第三类在品牌与MCN、达人的合作里极其常见——合同只写了「授权用于本次campaign传播」,没写「可用于模型训练与二次生成」,严格来说超出授权范围。
建议在供应商合同和达人合作模板里补一条「AI训练与生成使用」的专门条款,明确是否允许、允许的范围与是否需要额外付费。这事现在做成本只是改一份合同,等出事再做,代价是下架、赔付和舆情。
四、平台标注义务与广告法,正在快速收紧
各大投放平台近两年陆续上线了AI生成内容的标识要求,部分市场(如欧盟)明确规定面向消费者的合成内容需显著告知。国内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也要求对生成内容进行标识。这意味着「AI做的素材悄悄投出去」的窗口正在关闭。
同时别忘了广告法本身的老规矩:功效宣称要有依据、绝对化用语不能用、对比广告要有可比性。AI不会替你承担这些责任,它只是把违规内容的产出速度提高了十倍——一条夸大功效的文案,人工写要半天,AI一分钟能出二十条,风险敞口同步放大。
所以合规流程必须前置到提示词环节:把禁用表述、必填提示、类目特殊要求写进模板,让生成阶段就排除掉大部分违规可能,人工只做终审把关。
结语
AIGC带来的效率提升是真实的,但它没有改变商业传播的基本规则——素材可以生成,责任不能生成。真正跑得稳的品牌,往往在效率之外还多做了一件事:把合规做成流程的一部分,而不是事后补救。这也是我们在做 AIGC数字营销 项目时反复跟客户强调的一点:工具越强,越需要有人在流程里按住刹车。
把红线画在前面,产能才敢放开跑。